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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行河长制 省长担任总河长

 资料图:3月6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福建省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福建省长于伟国参加会议。 记者 安源 摄 资料图:福建省长于伟国。 记者 安源 摄

  福州3月1日电 (闫旭)福建省1日起以省、市、县、乡、村五级架构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更为全面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总河长由福建省长担任。

  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

  “让八闽大地的每一条大河小溪,水体更绿、川流不息、焕发生机活力、富有诗情画意、留住乡愁记忆。”福建省长于伟国说道。

  《实施方案》提出了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在内的四项任务,明确了阶段性目标。

  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将实行从省到村五级穿透的组织架构,为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做好组织保障。福建省总河长由省长担任,市县乡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此外,省市县乡四级将设置河长制办公室,由水利会同环保部门牵头组建。

  福建省还提出了全域化保护管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兼顾城市与乡村、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全周期履职尽责,建立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全方位整治问题,要治污保水清,治涝防水淹,治电畅水流,治砂除水咸;

  河长制从2009年率先在大田县开始探索,2014年,福建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治河模式。2015年,福建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成为全国第一个推出省级“水十条”的省份。

  去年,福建又率先实施最严格的河长考核制度,将各地市流域突出问题的解决纳入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据福建省水利厅统计,推行河长制以来,福建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Ⅰ~Ⅲ类水占95%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6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优质水占47.6%。

  福建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将搭建河长监管平台,推行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巡查、月督查、季抽查和第三方监察;设立河长微信群,不定期晒出河道现状图片、情况说明等,督促每位河长履职尽责;设置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倒逼河长、河段长履职尽责;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河长,实行行政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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